和她期待得一样,昨天拿走五花肉和葱姜蒜的地方己经被补齐了。
这金手指真的开的太大了,就说嘛,她既然能重生穿书,怎么会普通呢。
王春花在冰箱中选了半天只拿了三个鸡蛋,没办法,懒鬼能给自己亲自做早餐,完全是因为这里没有外卖,她还有的要适应的。
等她收拾完上工的哨声己经响了,不过今天她想去买把锁。
“春花,春花,走呀去上工了。”
大嫂己经在门口叫她了。
王春华到门口探头出去,和大嫂说道:“大嫂你先走吧,我今天有事要去镇里一趟。”
大嫂稍微皱眉,却也关心道:“你去镇里做啥呀,需不需要我陪你,春种要是不上工,别被大队长点名了。”
王春华连忙道:“不用了,大嫂你去上工吧,我一会就去和大队长请假。”
“那行,那我就走了,你路上小心点,早点回来。”
大嫂刚走出去几步路,又折回来说:“对了,娘说今天晚上去她那吃饭,你回来记得去。”
“哎,我知道了大嫂。”
王春华一边应着一边合计,昨天大嫂说这个婆婆家是在哪来的?
想了半天又想到现在最要紧的,是找大队长请假。
不过大队长好找,村民集合的地方就能见到。
等她找到大队长的时候,大家伙己经领了任务走了。
“大队长。”
王春花才刚开口,边上一个白净的女孩子也开口说话:“大队长,我想请假。”
王春花看过去,这人一看就是知青,而且应该就是女主了。
至于为啥,第一村里养不出这么娇滴滴还白白净净的女孩子。
第二,这人竟与书里写的一样,真的很吸引人眼光。
整个人干净透彻,眼睛明亮,好像会发光。
那种感觉就像是你在黑白电视机里,突然看见了一个有色彩的人。